6403 营业税金及附加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相关

    税费。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在管理费用等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企业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等科目。

  企业收到的返还的消费税、营业税等原记入本科目的各种税金,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

    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三、期末,应将本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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