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01 库存股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收购的尚未转让或注销的本公司股份金额。

二、库存股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为奖励本公司职工而收购本公司股份,应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

    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在备查簿中,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

  将收购的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时,借记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科目,贷记本科目。

  (二)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有异议而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企业应

    按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

  (三)企业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而导致股份回购,属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

    按其他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原账面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按其他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公允价值,借记本科目,贷记有

    关科目。

  (四)企业转让库存股,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转让库存股的账面

    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如为借方差额的,借记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借

    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

  (五)企业注销库存股,应按股票面值和注销股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借记股本科目,按

    注销库存股的账面余额,贷记本科目,按其差额,借记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科目,股本溢

    价不足冲减的,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借记盈余公积利润分配——未分配

    利润科目。

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本公司股份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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