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01 盈余公积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从净利润中提取的盈余公积。

二、本科目应当分别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外商投资)还应分别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在合作期间归还投资者的投资,应在本科目设置利润归还投资明细科

    目进行核算。

三、盈余公积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借记利润分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提取任意盈余公

    积科目,贷记本科目(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

  企业(外商投资)按规定提取的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借记利润分

    配——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科目,贷记本科目(储备

    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二)企业经股东大会或类似机构决议,用盈余公积弥补亏损或转增资本,借记本科目,贷记

    利润分配——盈余公积补亏实收资本股本科目。

  企业经股东大会决议,用盈余公积派送新股,按派送新股计算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股票面值

    和派送新股总数计算的股票面值总额,贷记股本科目,按其差额,贷记资本公积——股本

    溢价科目。

  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在经营期间用利润归还投资,应按实际归还投资的金额,借记实收资

    本——已归还投资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同时,借记利润分配——利润归还投

    资科目,贷记本科目(利润归还投资)。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按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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