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11 专项应付款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取得的国家指定为资本性投入的具有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款项,如属于工程项目的

    资本性拨款等。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拨入资本性投资项目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三、企业收到资本性拨款时,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将专项或特定用途的拨款用于工程项目,借记在建工程公益性生物资产等科目,贷

    记银行存款应付职工薪酬等科目。

  工程项目完工,形成固定资产或公益性生物资产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本公积——其他

    资本公积科目;对未形成固定资产需要核销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在建工程等科目;

    拨款结余需要返还的,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贷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转销的专项应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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