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 待处理财产损溢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在清查财产过程中查明的各种财产盘盈、盘亏和毁损的价值。

  物资在运输途中发生的非正常短缺与损耗,也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应按盘盈、盘亏的资产种类和项目进行明细核算。

三、待处理财产损溢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盘盈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生物资产等,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

    固定资产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等科目,贷记

    本科目。

  (二)盘亏、毁损的各种材料、库存商品、生物资产等,借记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库存

    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消耗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

    资产公益性生物资产等科目。材料、库存商品采用计划成本(或售价)核算的,还应同

    时结转成本差异(或商品进销差价)。

  (三)盘盈、盘亏、毁损的财产,按管理权限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按残料价值,借记原材料

    等科目,按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本科目余额,借记或

    贷记本科目,按其借方差额,属于管理原因造成的,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属于非正常损失

    的,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按其贷方差额,贷记管理费用营业外收入

    目。

四、企业的财产损溢,应查明原因,在期末结账前处理完毕,处理后本科目应无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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