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2 在途物资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采用实际成本(或进价)进行材料(或商品)日常核算,货款已付尚未验收入库

    的购入材料或商品的采购成本。

二、本科目应当按照供应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在途物资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购入材料、商品,按应计入材料、商品采购成本的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

    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款项,贷记

    银行存款应付票据等科目。

  (二)购入材料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如分期付款购买材料),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

    应按购买价款的现值金额,借记本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进项税额)科目,按应付金额,贷记长期应付款科目,按其差额,借记未确认融资费

    用科目。

  (三)所购材料、商品到达验收入库,借记原材料库存商品——进价等科目,贷记本

    科目。

  库存商品采用售价核算的,按售价借记库存商品科目,按进价贷记本科目,进价与售价之间

    的差额,借记或贷记商品进销差价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已付款或已开出、承兑商业汇票,但尚未到达或尚未验收入库的

    在途材料、商品的采购成本。

华鼎科技集团(中国)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京 ICP 备 11028415 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北洼路90号大院16号楼2层

电话:010-68417652   15311788219(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