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1 应收票据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

    兑汇票。

二、企业应当按照开出、承兑商业汇票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三、应收票据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开出、承兑的商业汇票,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

    额,借记本科目,按实现的营业收入,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

    税额,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涉外业务取得的带息应收票据应确认的利息收入,应当比照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的相关规

    定处理。

  (二)企业持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向银行贴现,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即减去贴现息后的净额),

    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贴现息部分,借记财务费用等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

    记本科目(符合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或短期借款科目(不符

    合金融资产转移准则规定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的)。

  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因承兑人的银行存款账户不足支付,申请贴现的企业收到银行退回的

    商业承兑汇票时,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申

    请贴现企业的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不足,银行作逾期贷款处理,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

    目。

  (三)企业将持有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时,按应计入取得物资成本的金额,借记

    “物资采购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按可抵扣的增值税额,借记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贷记本科目,如有差额,借记或贷记

    银行存款等科目。

  (四)商业汇票到期,应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银行存款科目,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贷记本科目。

  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

    付款证明等,按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借记应收账款科目,贷记本科目。

四、企业应当设置应收票据备查簿,逐笔登记每一商业汇票的种类、号数和出票日、票面金

    额、交易合同号和付款人、承兑人、背书人的姓名或单位名称、到期日、背书转让日、贴现日、

    贴现率和贴现净额以及收款日和收回金额、退票情况等资料,商业汇票到期结清票款或退票后,

    应当在备查簿内逐笔注销。

五、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持有的商业汇票的票面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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